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代办联系:400-110-9001
1、中国企业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效文件;外国企业持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申请方的管理体系已按HSE三个标准内的要求建立,并实施运行3个月以上。
3、至少完成一次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4、管理体系运行期间及建立体系前的一年内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5、未被列入黑名单企业。
6、满足ISO 14001+ISO 45001的要求。
7、满足SY/T 6276-2014;Q/SHS 0001.1-2001;Q/SY 1002.1-2013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