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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10
10:51
果果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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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S1级(初始级)、CS2级(基本级)获证企业,自证书发放日起,在每年规定的期限内(以评估工作部发布通知时间为准)通过评估工作管理平台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由颁证机构对年度自查情况进行真实性和有效性文件复核。评估机构如发现年度自查报告存在异议,可对获证组织采取现场复核。
2、CS3级(良好级)、CS4级(优秀级)、CS5 级(杰出级)获证企业,自证书发放日起12-18个月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评估,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开展2次监督评估, 监督评估人日数不应少于对应级别初次评估总人日数的一半,两次监督评估内容应完整覆盖该能力级别所要求的能力 项过程要求和度量项要求。
3、评估机构根据年度自查报告和监督评估结果,以及掌握的其他相关信息,给出继续保持或暂停、降级、撤销评估证书的结论,并提交至电子联合会备案审查。
4、获证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再评估申请,再评估程序与初次评估程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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