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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10
10:40
果果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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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书由评估机构颁发,同时带有电子联合会能力评估统一标识,证书信息可在评估工作管理平台查询。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4年。
2、在证书有效期内,不能按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和接受监督评估的获证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其证书。
3、获证企业证书期满未提出申请的,或再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其证书到期自动失效。
4、证书限于获证企业使用,禁止转借、转让和挂靠。
5、获证企业发生以下情况时,电子联合会将撤销其证书:
(一)被注销或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拒绝配合电子联合会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或提供虚假材料及信息;
(三)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业务活动不符合法定要求并造成严重影响;
(四)其他需要撤销证书的情况。
6、证书撤销前,评估工作部应告知颁发该证书的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通知企业,如企业有异议,可通过评估机构向评估工作部提出复议,评估工作部应及时将复议结果通过评估机构告知企业。
7、证书撤销后,评估工作部应及时在评估工作管理平台上予以公布。
8、证书有效期内,如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名称、地址等一般变更,应在变更发生后30日内,向评估机构提交证书变更申请及材料;如企业发生分立、合并或重组等重大变更,应在变更发生后90日内,向评估机构提交重大变更申请及材料,评估机构需进行重大变更事项现场评估。核实无误后,评估机构换发证书,并报评估工作部在评估工作管理平台上更新相关信息。
9、证书有效期内,获证企业遗失证书,应按要求发布遗失声明,向评估机构提交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评估机构核实无误后,补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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