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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14
17:13
果果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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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如果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规定了投标人的资格,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这里的“资格条件”主要包括《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如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的规定。)。如果联合体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资质等级将根据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本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资质等级较低的潜在投标人以其他资质等级较高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因此,一方资格在联合体投标过程中被撤销,将导致中标资格丧失。建议联合体各方跟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流程。如果发现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确实被撤销或降级,应及时通知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避免被招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发现联合体一方失去中标资格。届时,联合体将被罚款,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将因拖延招标人签约进度而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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