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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14
17:12
果果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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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领导的名义提交。以联合体领导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因此,投标保证金(或担保)必须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领导名义支付,或者各方按照招标要求提交。需要注意的是,联合体成员在投标时被视为法律主体,任何成员因违反招标法律法规而被没收或者要求承担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责任。
此外,除《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确定招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人撤销招标文件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外,招标人还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声明,如投标人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文件等。,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因此,一旦决定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规定各方责任是非常重要的,但牵头人组织各方学习招标文件,注意规范投标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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