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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1/04
13:28
果果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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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证企业可在宣传、广告、参加投标活动等情形下向相关方及顾客展示时使用证书和标志,以表明其获证产品具备生产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应产品的能力。
(二)获证企业,需在所获证产品或最小包体上附着劳安标志,要求牢固耐用,不易损坏。
(三)根据不同产品类型,可采用刺绣缝纫、水洗唛、牢固不干贴、喷涂印刷、激光印刻、模具一体成型等方式附着劳安标志。
(四)标志应附着在醒目且容易识别的位置。
(五)附着标志产品编号应与所附着产品相对应。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将处以限期整改、暂停证书使用及撤销证书等处置,并在安全标志管理平台予以公告。
(一)将标志借与他人使用。
(二)附着非本公司所持有的劳安标志及标志编号。
(三)在未获取标志的产品上附着劳安标志。
(四)使用带有误导性质的标志样式。
(五)使用已撤销、注销对应产品或证书的劳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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