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20万元-30万元
申报日期:2019-09-08 ~ 2022-09-08
补贴详情
为进一步促进越秀区IAB产业1发展,推动IAB产业成为越秀区经济快速增长的新动力。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IAB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穗府〔2018〕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企业加快落户若干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16号)、《广州市越秀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N”个产业政策要求,制定本办法。
越秀区IAB产业资质认证补助标准
1.软件能力成熟度支持。
通过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能力成熟度模型)登记认定5级、4级评估的,分别一次性支持25万元、20万元;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支持。
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1级、2级的,分别一次性支持30万元、20万元。
3.社会办医奖励。
综合民营医院被评为二乙的奖励30万元,评为二甲的奖励50万元;评为三乙的奖励100万元,评为三甲的奖励200万元。专科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医院评为二乙的奖励20万元,评为二甲的奖励30万元;评为三乙的奖励50万元,评为三甲的奖励100万元。
4.专科建设补助。
对于获得国家、省、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40、30、20万元补助。
5.技术创新资助。进入Ⅰ期临床试验研究资助标准: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1类,每项资助20万元;中药、天然药物2-4类,化学药品2类,治疗用生物制品2-5类,预防用生物制品2-4类,每项资助10万元。
进入Ⅱ期临床试验研究资助标准: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1类,每项资助30万元;中药和天然药物2-4类,化学药品2类,治疗用生物制品2-5类,预防用生物制品2-4类,每项资助20万元。
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研究资助标准: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1类,每项资助50万元;中药、天然药物2-4类,化学药品2类,治疗用生物制品2-5类,预防用生物制品2-4类,每项资助30万元。
6.医疗器械资助。
获得二、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新产品资助标准:二类每项资助10万元,三类每项资助20万元。
7.市场开拓奖励。
对获得美国、欧盟等国际市场准入许可的药品或医疗器械产品,获得DMF(药品主文件)、COS(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或EDMF(欧盟药品主文件)证书,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DMF(药品主文件)、COS(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或EDMF(欧盟药品主文件)证书并通过FDA(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或欧盟相关机构的cGMP(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现场检查,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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