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证果果!

消息中心
客服中心
APP下载
二维码

证果果APP

立即下载
二维码

证果果微信公众号

随时掌握一手资讯

二维码

证果果小程序

扫一扫,无需下载
体验更轻盈

淄博市关于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

山东省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万元-60万元

申报日期:待定

补贴详情

  3.鼓励企业进位争先。

 

  对电子信息制造业,上年度营收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且发展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对软件企业,上年度营收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以上,且发展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获得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首次通过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四级、五级评估认证的软件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首次通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评估认证的软件和电子信息类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30万元、50万元、60万元奖励。支持工业应用软件(工业APP)开发建设,对列入国家和省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市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本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比例分级分担。本政策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或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