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详情
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促进存量企业提质增效,我委牵头编制了《奉节县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6月24日前反馈至县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023-56557013.邮箱ranqian777@163.com。
附件:1.奉节县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2.修改意见统计表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
奉节县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促进存量企业提质增效,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1.对获得“技改专项贷”支持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技改专项贷”政策项目限定为1个。对为“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担保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超过实际担保费率的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项目担保奖补上限为1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
2.支持企业、园区实施节能降碳、节水、清洁生产等领域技改,开展动力电池和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设备投入1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
3.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和推广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额的30%,择优给予首购首用奖励,奖励资金最高500万元。支持软件企业开发首版次软件产品,对符合条件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择优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
4.支持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等行业通过绿色技改率先达标,对技改后企业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先进值)且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按不超过设备投入的20%,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
5.对工业企业实际发生技术改造投资后,年工业增加值首次突破500亿元、3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不限用途,企业可自主安排。(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
6.根据技术改造项目特性,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匹配专属贷款产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鼓励政府性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投资重点项目提供担保。(责任单位:人行奉节支行、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经济信息委)
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7.对认定有效期内的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符合条件的首次融资,按到位融资金额的0.5%分别给予潜在独角兽企业最高100万元、独角兽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
8.对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对未来工厂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
9.对获得国家级数字化转型领域试点示范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数字经济等数字化转型领域试点示范项目,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工业产业大脑项目,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获得灯塔工厂称号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
10.结合我县国有企业实际,发展先进制造产业集群、数字经济、国资布局产业及整合重组的投资领域,积极争取重庆市产业投资基金。(责任单位:县国资管理中心、县经济信息委)
11.一是向物流企业宣传评定标准,引导物流企业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积极参加评定。二是加快推进物流规划项目落地,引进物流龙头企业参与项目建设或运营,培育3A、2A和规上物流市场主体。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激发物流企业做大做强信心。(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12.支持民间资本牵头攻关任务,支持鼓励对参与市级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研发、参与解决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项目的民间资本申报市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
三、支持企业扩大再投资
13.将企业扩大再投资项目视同招商引资项目,参照招商引资政策及规定,对企业扩大再投资项目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
14.对企业新成立公司投资超过5000万元,用于企业自用厂房建设、生产设备购置(不含土地及装修费用),且设备投资超过2000万元,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对新增投资给予一定比例奖励。(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经信委、县财政局、生态工业园区)
15.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购买土地扩大生产的,土地价格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2〕43号)执行,其中城西新兴产业集聚区范围内的项目按照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奉节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奉节县城西新兴产业集聚区产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规则》的通知(奉节规资发〔2023〕128号)文执行。(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经信委、县财政局、生态工业园区)
16.对新建及改扩建生物医药服务平台及重大产业化项目,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20%、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研发及生产服务平台按服务收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
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17.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1)根据市经济信息委传递的名单,有针对性的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申报享受。(2)对于已经享受该政策的企业,做好后续管理,发现疑点及时向县经济信息委反馈,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8.深化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支持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B类的企业纳入保供“白名单”,加强用电用气保障。(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
19.持续梳理“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企业名录库和融资需求清单,充分利用“长江渝融通”货币信贷大数据系统,推送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摸排债券融资需求,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转型债券、科创票据、乡村振兴票据等创新产品。(责任单位:人行奉节支行、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
20.对我市外经贸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所支付的保费给予适当资助,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支持引导企业通过市级统保平台投保,保障政策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21.对企业参加“百团千企”国际市场开拓计划目录内的展会给予一定比例展位费和机票费(或火车票费:指中国境内到境外的国际火车票费用)支持,对企业参加目录外展会按一定比例给予展位费支持。
加大对企业的“百团千企”国际市场开拓计划目录宣传,引导企业积极参加目录内展会,落实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22.打造贸易摩擦预警与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企业提供风险预警、培训辅导、应对协调、诉讼支持等服务,对外经贸企业贸易摩擦诉讼律师费按一定比例进行资金补助。
引导企业提升面对国际贸易摩擦能力,提升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能力,对外贸企业加强贸易摩擦诉讼律师费用补助政策宣传,提升外贸企业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23.继续实施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通行政策等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进出市内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集装箱的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集装箱运输车辆,按规定享受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商务委)
五、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24.宣传推广“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数字化应用平台,依托“快帮快办”服务机制,做实“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提供“一站式”服务,集成化、链条化、流程化推动企业问题解决。(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
25.健全重大项目推介机制,每年滚动选择回报机制明确、收益水平较好、适合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集中公开推介。(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
26.加强民营企业网上正面宣传,加强属地网站平台的日常监督,依法处置涉企侵权和不实信息。开展涉民营企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清朗健康的营商网络环境。(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工商联)
27.严格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及时进行审查,确与案件无关的迅速解除有关措施;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司法活动正常进行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各责任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2
奉节县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统计表
专业服务
专家团队,全程指导!
省钱省时
明码标价,超高性价比!
赔付保障
拿不到证,全额退款!
售后无忧
专属顾问,全程跟踪服务!
关注官方公众号
400-110-9001周一至周五 0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