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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安徽省 巢湖市人民政府 5万元-10万元

申报日期:待定

补贴详情

  巢湖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全面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办〔2018〕19号),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合发〔2017〕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高质量千亿制造业发展政策

 

  (一)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

 

  7.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7)创建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对评定为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巢湖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新通过HACCP或ISO22000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10)支持标准化建设。对新主持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或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参与(排名前三位)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或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新主持制订地方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新确认为国家级“AAA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省级“AA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确认为省级“A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合肥市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1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合肥市级工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以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并通过确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对新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并获得采标标志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新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11)支持质量品牌创建。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安徽名牌产品”“合肥市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获得产品质量认证(自愿性)、环境标志产品的企业,每个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9.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执行部门:市经信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1)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对通过省级、合肥市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合肥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合肥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合肥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巢湖市主管部门备案、完成“数字化生产线”建设任务的,每条生产线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最多不超过3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两化融合服务机构为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顶层规划设计。

 

  二、支持自主创新政策

 

  26.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合肥市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外地新迁入我市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

 

  三、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

 

  53.农产品安全质量认证体系。对年度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单位(含复查换证)的,每个单位奖补3万元;对年度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单位(含续展)的,奖补4万元;对年度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单位,奖补4万元;再认证的单位,每个单位奖补1万元。(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54.农产品品牌认证。新取得“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的单位,对其认证过程中所发生的认证费、产地环境检测费、产品检测费予以全额补贴;对进行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绿色食品续展和有机食品再认证的单位,其发生的认证费、检测费予以50%的补贴。(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