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质量工作文件精神,全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纵深推进质量强区建设,贵池区设立3000万元质量发展基金,支持产业强区、质量创新、标准引领、品牌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2.“四上企业”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助;通过年度审核的,给予0.25万元补助。“四上企业”首次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认证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通过年度审核的,给予0.5万元补助。
18.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质量提升奖励政策的通知》(贵政办〔2020〕7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