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持续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根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2023〕3号)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普陀区科技创新型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
二、扶持方式
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需要进行申报。获得立项后,先行投入资金开展与创新能力提升直接相关的工作。区财政资金对立项企业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贴方式进行扶持。企业在通过验收评估后,区财政根据立项企业在两年执行期内研发支出的20%,给予20-100万元资金扶持。对已获得市、区科技小巨人企业支持的企业不重复立项。
本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1.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软件及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申报企业上年度总收入不超过10亿元。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
3.制造类企业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及科技服务类企业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且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00万元。
5.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市场前景较好。
6.企业设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并有较完善的创新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等创新机制,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好的市场应变能力及灵活的激励机制。
7.在支持我区产业集聚、项目引入、招商引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等综合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显著的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