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详情
各市、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21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自愿基于市场原则进行合作,助力大企业精准对接更多未进入供应商体系的协同创新伙伴,助力更多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实现创新需求由市场提出、创新主体由市场选择、创新成果由市场验证,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形成一批融通创新成果,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组织方式
(一)大企业报送“发榜”需求。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龙头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围绕发展目标,参考《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可提出拟请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的技术创新需求。
报送方式:有“发榜”意愿的大企业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平台(http://xieshouxingdong.cn)填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见附件1.可选择是否公开企业名称),下载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于7月6日前发送至我厅中小企业处电子邮箱。
审核安排:通过初核后,将由我厅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需求的可行性等情况,筛选形成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通过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中小企业申请“揭榜”。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可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进行“揭榜”。
报送方式:待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公布后,在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见附件2),提交《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模板见附件3),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厅中小企业处电子邮箱。
审核安排:材料通过初审后,将由我厅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揭榜”企业名单。“发榜”大企业根据“揭榜”中小企业的团队水平、研发能力、攻关方案、与需求匹配度等组织遴选,每项需求选择1—2家“揭榜”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揭榜”中小企业不得是“发榜”大企业的子公司、控股公司、供应商等关联企业。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中小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四)做好服务支撑。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作用,动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平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加强服务支持,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攻关提供中试验证、知识产权申报和管理、融资促进、市场开拓等服务,并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适度优惠,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动员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揭榜挂帅活动,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奖励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项目,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倾斜支持。
(三)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以开展“揭榜”“发榜”工作为契机,与“百场万企”融通对接、“一链一策一批”融资促进、“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活动相互协同,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对接形式,提升对接效率,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进一步提质扩面,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融通创新生态。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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