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荆门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励创新和促进新质生产力中的基本保障作用,切实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
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能力。助力全省“十四五”高新技术企业“十百千万”行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实施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制定或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专利技术标准化,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省、市三级梯度培育,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力争到2030年,全市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达到30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达到100家。
严格考核评估。各县市区、有关市直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及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将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纳入知识产权政绩目标考核内容,督导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并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本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相关工作推进缓慢及时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