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加快推进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同位素)、5G通讯及电子信息、氢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抢抓新兴产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推进我县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同位素)、5G通讯及电子信息、氢能三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产业链发展良好生态,形成县域产业经济新增长点,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25.鼓励软件资质认证。企业首次通过CMMI、T/SIA009-2020三级资质认证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每提高一级资质认证,再给予20万元的奖励;企业首次通过T/SIA010.11-2021.1、ITSS、CS、CCRC三级资质认证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每提高一级资质认证,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企业首次通过ISO27001/BS7799资质认证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8.本意见自2023年*月*日起施行,政策兑现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计算。《海盐县支持长三角智慧新型显示城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盐政办发〔2020〕15号)、《关于进一步扶持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盐政发〔2021〕8号)同时废止。本《政策》与我县其他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