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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松江区关于加快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5万元-60万元

申报日期:待定 查看原文

补贴详情

为进一步提升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松江产业发展能级,聚焦“一高地、三生态”战略定位,进一步做实机制、放大效应、打响品牌,共筑科技创新策源地、共建世界级产业集群、共育国际一流创新生态,加快打造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的先进走廊、科技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的先试走廊、产城融合发展的先行走廊,特制定本政策规定。

一、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

(三)支持创新主体培育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6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分别给予40万元、12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级、市级、区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复评的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每次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

新迁入的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专精特新”企业且未享受过我区相关扶持政策的,按照新认定标准给予支持。

六、附则

本规定自2023年12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3日,由松江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如实施过程中遇到国家或上海市颁布新政策规定,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获得国家、市级专项资金且要求区级进行配套的,按相关要求执行。对于其它本规定未列入的相关产业,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和本区产业发展需求,确有必要鼓励支持的,可另行制定专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