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壮大,规范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的管理,根据《珠海高新区关于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章 支持内容
第六条 实现产业提质增效
(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补贴
1.支持对象: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物医药企业。
2.资格条件:首次通过 ISO 9001 或ISO1348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
3.支持标准:给予企业每项认证2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自2021年1月 1 日起至本实施细则印发之日符合相关条件的,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相关条款由高新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