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精神,结合《佛山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发〔2021〕2 号文印发)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0〕20 号)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三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区工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提高供给质量水平和人民生活品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章 扶持内容
第三条 扶持项目和标准
第三类:计量检测类
(一)对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
第四类:质量监管类
(一)对新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 1 万元。
(二)对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在上级奖励基础上,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 1 万元。
第四章 附 则
本办法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三水区实施质量强区和推进商标战略扶持办法的通知》(三府办〔2017〕21 号)及《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三水区实施质量强区和推进商标战略扶持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三府办〔2019〕3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