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省级“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支持范围和待遇
1.当年通过工信部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
2.当年通过山东省工信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
3.同一企业由省级升级到国家级后,可申请国家级称号对应奖励与省级已享受奖励的差额部分。
申领
非申即享,按程序发放奖励资金。
责任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工信局企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539-8726915.
市工信局材料产业科,联系电话:0539-8726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