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培育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打造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促进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5.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细分行业名列前茅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其在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方面的设备投入总额(含硬件和软件)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已获认定的国家单项冠军、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和苏州市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二、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
10.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对获得两化融合国家、省、市级示范认定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获得国家、省、市级两化融合试点认定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通过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成功创建星级上云企业,按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等级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获得省级、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示范企业认定的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获市级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的企业奖励5万元。
五、附则
16.对于已经依据区政府的其他政策措施获得过资金奖励的企业,本意见不再重复给予资金奖励。
17.本意见由区工信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18.本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