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扶持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办法(并高新管[2012]106号)
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外包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发展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区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太原高新区的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外包企业,以及产业相关的服务和培训机构。重点扶持物联网、云计算、软件服务外包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三条对通过CMM/CMMI2、CMM/CMMI3、CMM/CMMI4和CMM/CMMI5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的资助。由低级向高级升级的企业,资助其差额部分。
第四条对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资助;获得涉密甲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资助;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资助;获得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一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资助。
第五条对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助;通过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助。
第八条对通过“双软”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资助。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太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