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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各项决策部署,增强政策一致性,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杭政函〔2025〕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推进科创平台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贯通,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全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4%,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8%,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家以上。
(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总部,深入实施“高新企业规上化、规上企业高新化”行动,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雏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型领军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激励;对通过认定或新引进的国高企、首次上规模的国高企、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市“新雏鹰计划”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激励。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中心,给予所在企业最高500万元激励。
(二)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实施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行动。对列入国家、省、市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平台)的,按上级要求给予补助。建立成果转化“安心宝”机制,对合作项目进行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建立保贷联动风险池,为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资金保障。支持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要求进行资金配套。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共建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创新载体,给予单个载体每年最高200万元补助;对通过省级年度绩效评价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按省级补助资金给予1∶1补助。推广应用创新券,对向省、市、区创新载体购买技术服务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三)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支持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争创各类荣誉或资质,根据上级要求进行资金配套。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服务型制造平台(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最高2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一批区级科技计划引导项目,对列入市级及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按照上级要求给予补助。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对科技特派员项目进行分档补助,每个任期安排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五)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3项以上。加强算力体系建设,强化普惠算力供给。每年安排“算力券”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每家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算力券”补贴,特别重大项目可适当提高上限。实施“人工智能+”行动,鼓励企业开发垂直领域专用模型,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优秀模型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标准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加强科技金融支撑保障。设立萧山区“潮启航”天使引导基金,探索“拨投结合”扶持机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由区财政安排2000万元,以政府、担保机构、银行“1+1+N”的模式设立“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为科技企业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鼓励企业参投科技保险,按保费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七)强化人才支撑保障。深化“编制在高校、科研(或落户)在平台、转化在企业”人才引育模式,畅通高校与科创平台之间的人才有序流动。实施区级F类人才授权认定,进一步加强用人主体人才认定自主权。支持顶尖专家创业项目、创新创业团队“5213”项目。围绕我区“2+3+X”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引进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技术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掌握核心技术的顶尖专家项目,A类项目最高扶持1亿元、B类项目最高扶持7000万元、C类项目最高扶持4000万元。围绕我区转型发展急需的产业领域,遴选一批创新创业团队“5213”项目,初创型项目最高扶持1000万元,产业化项目最高扶持3000万元。对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按省市要求给予补助。推进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建设,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和居留许可“一件事”办理制度,为外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程陪跑或代办服务,营造优质的国际营商环境。对企业新设立的省级和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省级工作站升格为国家级工作站的,按照标准予以差额奖励。对获博士后独立招收资格的企业,给予125万元奖励。
(八)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继续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的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且有区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最高按照研发费用增量的1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200万元;其中,符合产业导向的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企业,补助比例可上浮5个百分点,单家企业最高300万元。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能力提升行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助。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
贯彻落实全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全市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要求,围绕“2+3+X”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打造纤维新材料、智能汽车两大世界级产业集群,着力建设智能物联、生命健康、高端装备三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合成生物、低空经济、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打造引领萧山未来制造业发展的新增长点。力争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0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7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新增卓越、青峻类工程师50人。
(九)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加快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清单化落实各项具体支持政策。谋细谋深萧山未来产业发展路径,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以及元宇宙、未来网络、量子科技、先进能源、前沿新材料、商业航天、无人驾驶等前沿领域产业,争创国家级特色产业集群、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和“新星”产业集群。统筹安排资金不少于4亿元,对符合产业导向的优质项目,经评审认定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研发费用补助、设备补助等政策支持。
(十)支持重点行业稳增长。对景气行业,加大土地、能源、数据等要素配置支持力度,保障企业产能释放。对工业总产值累计增速高于全区平均产值增速的制造业企业,2025年一季度产值比上年同期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0.5万元。对高于全区平均产值增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企业,2025年一季度产值比上年同期每增加500万元奖励0.5万元,单家企业全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统筹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年度评估纤维新材料、智能汽车两大集群企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企业,对成长度优、创新力强的企业给予奖励。
(十一)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以设备更新为主的制造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0项,全年累计完成设备更新2500台(套)。优化区工信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的技术改造等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等支持政策。运用融资租赁工具支持设备更新。
(十二)推进数实深度融合。深化“轻量化应用+基础公共服务”萧山模式,实现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动态全覆盖。全面推进专精特新企业数改2.0达标行动。深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根据上级要求进行资金配套。对新评定的“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或“数字车间”)等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助。加快建设长三角能力中心二期“AI+智造赋能中心”建设,创建国家级制造业数字化促进中心。
(十三)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强化链主企业引领,做大做强雄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企业群体,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7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新认定国高企300家以上、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以上。持续开展工业企业亩均综合评价,不断优化评价机制。
(十四)优化项目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空间要素保障,出让工业用地3000亩以上,打造一批高质量产业综合体。更好发挥区级产业基金作用,坚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进一步优化基金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基金使用效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用好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力争新上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加大“供地+供楼”、产业基金、科创赋能等配套保障,力争全年实施内生裂变项目80个以上,其中新拿地项目40个以上。
(十五)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向“2+3+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倾斜,扩大企业高层次人才覆盖面,推进“卓越工程师”计划。深化“科技型企业家集聚区”“产业人才地图”等省级试点建设。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持续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活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高水平构建符合时代潮流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6%以上。
(十六)实施大力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创优商贸重点业态示范引领建设,引进和壮大一流商贸企业,稳定汽车消费,提振大宗贸易,支持餐饮消费发展。积极打造“电商营商环境最优区”,推动新电商高质量发展,培育建设优质电商园区。全年新引进各类首店20家以上。培育夜经济特色街区,丰富青年业余生活,打造5家以上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打响“夜生活·IN萧山”品牌。
(十七)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每辆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每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家电补贴范围由8类扩大至12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产品分别按售价的20%、15%进行补贴,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支持家居换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床、桌椅等)品类,对一级及以上能效、水效家居,按售价的15%或20%进行补贴,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加大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的补贴力度。单品售价6000元以下的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售价的15%进行补贴,每件最高补贴500元。简化优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领程序,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
(十八)持续做旺文体旅消费。支持推进智慧商圈和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通过数字赋能、业态创新、文化加持等,打造集购物、休闲、文化、娱乐、餐饮、旅游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步行商业街。全年举办惠民促消费活动10场以上,餐饮消费欢乐季活动5场以上,举办10项国家级及以上体育赛事,举办50场以上演唱会。按照杭州市相关政策对在萧山举办的演唱会、音乐节活动,给予相应扶持。
(十九)力促载体能级跃升。大力提升平台能级,深化钱江世纪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临空经济示范区三个省级高能级示范区建设。创新激活楼宇经济发展活力,力争“亿元楼”超25幢。加强服务业重点项目全流程管理,密切项目跟踪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对列入区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最高给予500万元补助。
(二十)做优生态做强主体。优化总部企业认定和星级总部评定工作,力争认定市级总部企业超80家,其中三星级以上总部超20家。加大服务业领军企业培育与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领军企业申请“鲲鹏计划”培育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雄鹰行动”培育库。加大服务业企业人才要素支持。支持个体经济发展,打造杭州“小店帮”帮扶品牌,强化主体培育,开展技能提升、示范引领、网店扶持,力争全年新设个体工商户2万户,总量突破14万户。
(二十一)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争创全国物流50强企业和5A级、4A级、3A级物流企业,最高给予70万元奖励。鼓励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对入选省级冷链物流园区、冷链物流骨干基地的企业进行政策支持。加强物流与交通设施衔接,推进多式联运,引导企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争创省级供应链服务中心。大力发展航空物流,争创省级物流枢纽经济区。
(二十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持软件企业开展行业权威资质认证,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DCMM)、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等认证的企业给予资助,对获得国内、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资助。鼓励知识产权创新,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推进浙江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和推广中心建设,探索专利密集型产品全链条产业化路径。加快推动创牌创优,全面推进品牌战略和质量强区建设,鼓励标准认证认可创新,参与各类标准制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各级试点示范建设;鼓励企业获取绿色产品认证,鼓励企业实验室通过CNAS认可,推动广告业加快发展。
(二十三)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数字内容、游戏电竞、音乐演艺、影视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全力打造文化创意重要展示平台,对经认定的各级文化产业园区(街区),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优势文化产业项目给予规定年度内最高30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内高等级奖项及参加高等级文化会展的企业,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补助。
(二十四)推动平台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发展壮大,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平台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推进“平台+产业”计划,扩大我区羽绒、雨伞、化妆品等特色产业市场规模。促进网络消费,加大重点平台“以旧换新”项目支持力度。完善网约配送行业党委工作机制,推动“小哥友好城市”建设,“小哥码”应用覆盖小区150个。
四、加快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
围绕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目标,加强整体谋划,进一步提升我区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和枢纽能级,推动形成一体融合发展强、高质量发展动能强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二十五)优化货运枢纽集疏运网络。推动杭州空公铁综合货运型枢纽建设,打造国际航空枢纽,推进航空物流发展、提升联程联运水平。完善杭州港萧山港区布局,重点推进新坝二线船闸、临浦作业区(一期)建设。
(二十六)推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支持交通项目前期储备,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交通规划研究。允许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在工可已审查,项目路线、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已基本明确的情况下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
(二十七)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积极争取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市级补助资金,支持A类飞行服务站建设。支持低空产业发展。鼓励电商配送、即时配送等低空无人机物流应用示范。统筹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用于低空经济产业平台建设。
(二十八)支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推进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地铁四期工程,争取完成14座车站主体结构施工,区间盾构掘进16.4公里。
(二十九)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积极争取“两新”专项资金、市交通运输碳达峰专项资金等,支持老旧车淘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提升智能管理养护水平,2025年实施村级公路路面维修80公里,区级公路大中修60公里。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区,进一步提高外向型经济在全省地位。推动货物贸易出口、服务贸易出口增速高于省、市平均水平。
(三十)稳定外贸基本盘。深入推进“Xiao往全球”拓市场增订单行动,支持组团赴“一带一路”、RCEP等新兴市场开展商务活动,组织不少于外贸团组100个、参加境外展会50个、出境企业500家次,对出海参展企业予以一定比例的展位费补助。优化统计监测手段,帮助企业防范外贸风险,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不低于65%补助,对美出口提高到不超过实际支付保费的80%给予补助,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贴息支持政策。
(三十一)培育外贸增长新动能。支持企业建设国际营销中心、开展品牌建设扩大产品影响力、竞争力。鼓励发展二手车、海外仓等新产品新模式为外贸注入新动能。支持外贸生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更多外贸市场主体。实施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大力招引优质跨境电商企业带动本地产业发展,鼓励更多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人才培训、房租等全生命周期支持。探索发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优化外贸生态圈质效,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行业社群、商协会承办“外贸青蓝计划”“Xiao往全球”等外贸活动。
(三十二)打造服贸数贸新高地。做强服务贸易,提升数贸新动能。深化杭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争取在数字贸易全产业链专项改革赋权方面取得突破,打造省市级制度创新案例5个以上。支持企业参展拓市,对区内参加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补助;支持完善数字贸易主体体系建设,鼓励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企业跨越式发展。建立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企业梯度培育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支持数字贸易服务贸易平台运营建设;鼓励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去”,提升国际竞争力。力争服务贸易出口达到160亿元,数字贸易达到350亿元。
(三十三)释放展会新活力。全力保障第四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充分发挥萧山区会展业发展扶持资金作用,依托场馆优势,鼓励引进全球高端策展办展资源,招引更多知名会展活动,打造全省“赛会经济”第一区。探索“会展+产业”模式,推动展产融合,赋能产业发展。
(三十四)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全年超11亿美元。用好省重大外资项目激励政策,积极争取激励资金。进一步拓展外资招引新渠道,积极探索QFLP招引,加大境外招商力度,力争实现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招引落地。积极争取外资企业在萧山设立研发中心。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坚决落实“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集中精力抓好省重大项目25个左右、年度完成投资75亿元以上,市重点项目85个左右、年度完成投资160亿元以上,区重点项目150个左右、年度完成投资230亿元以上。全年新增批次类建设用地指标2600亩,保障供应用林420亩。
(三十五)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区重大项目统筹机制,深化“提前+提级”管理,建立“三星四库五机制”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确保项目推进速度快于全市面上。区级统筹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
(三十六)全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全力争取“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上级资金支持。抢抓全省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契机,推动负面清单外项目应用尽用专项债,常态化申报争取REITs。
(三十七)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深化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产业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提升至“3个80%”。区级统筹用地指标向新质生产力方向的中小企业倾斜配置。
(三十八)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力争15万吨标准煤以上。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承诺非化石能源消费或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比例不低于50%。实施4个以上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20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4.5亿立方米以上,安排绿电交易2亿千瓦时以上。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95亿千瓦时,力争推动工商业电价均价较2024年降低0.03元/千瓦时以上。
(三十九)加力攻坚重大项目建设。按季度举行全区重大项目集中签约开工活动,加快全区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持续营造“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
(四十)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精准实施“一区一策”,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白名单”方式继续推动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建设和交付。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千万工程”源起地优势,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
(四十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制度,持续推进“浙里新市民”应用建设,提升居住证积分受理、办理便民性,深化积分落户、积分入学等成熟应用。
(四十二)推动水利项目建设。继续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抢抓用好承接中央、省级稳住经济大盘政策,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有效拉动“十四五”期间我区基础设施投资增长。全面启动海塘安澜工程、防洪薄弱环节治理、流域综合治理等一大批水利项目建设,2025年水利投资规模力争达到9亿元以上。推动幸福河湖打造,坚持民有所呼、我必有所应,民有所盼、我必有所为,持续推动“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迭代升级,为后亚运时代营造良好的水环境,为打造共同富裕区域范例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2025年完成10公里幸福河湖建设。
(四十三)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2025年,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改革政策,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实施补充耕地5000亩,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10000亩,争取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个。
(四十四)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稳定规模种粮面积,确保完成2025年粮食播种面积17.2万亩、油料面积4.751万亩,安排粮食生产补贴资金3900万元。
(四十五)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深入推进农业“双强”行动,积极构建现代化农事服务网络体系,在2025年底前,建成省级农事服务中心2个、省级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农机创新试验基地)1个。落实省、市、区有关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和往返路费补贴政策。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科技创新,分产业、分作物、分环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设施,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农机报废更新力度,2025年分别安排区级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资金1000万元、1400万元以上,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确保全区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在省市处于领先地位。
(四十六)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扶持,对产业化项目按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以不高于投入资金的50%、30%予以财政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持续推进“谢径安·传化农创村”、金溢冷链项目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推动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晋级)农业龙头企业10家。贯彻落实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工程,以萧山萝卜干、萧山白对虾等优势产业为龙头,提升“土特产”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萧山本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支持农创客创新创业,积极创建省级农创园及省级农创客共富基地。优化完善以“惠农事”数字化服务为核心的“三农”数据中枢,基于水稻产业大脑等数字化平台,联通农业农村物联网基地,构建“产业大脑+未来农场”的中枢与点面结合的农业产业数字化体系,力争创建省级未来农场1个以上。
(四十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美丽乡村为底色,以未来乡村为示范,以共同富裕为追求,加快构建“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的新时代“千万工程”新图景。2025年,启动第五批6个省级未来乡村、12个市级未来乡村、2个市级特色村、9个区级基础型未来乡村、18个提升型未来乡村的创建工作。
(四十八)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建立全区统筹的村级闲置资源资产共享平台,激活各类市场主体、资源要素和农村集体“三资”活力,有力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力争所有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30万元。鼓励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探索自营、入股、合作、委托经营等盘活利用模式,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四十九)推动山海协作“产业飞地”高质量发展。聚焦缩小“三大差距”,以“飞地”为抓手,创新双向管理体制,促进萧山—龙泉两地优质资源互补和配置优化,积极探索双方合作新路径,统筹谋划产业布局,加大优质产业项目和科技人才的招引力度,打造山海协作“发展飞地”建设标杆。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
(五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围绕“优布局、提质量、守底线”目标,聚焦“一老一小”,探索以安居优教牵引农村人口集聚、公共服务“一站式”供给,持续打造“一体化”试点标志性成果。
(五十一)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持续加强“新萧匠”培育,充分构建和完善“技能培育矩阵、技能创富机制、技能生态体系”,全面推进全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就业见习政策,提供见习岗位2000个以上。按规定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五十二)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打造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建立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及保障机制。推动多元主体办托,推进2岁以下托育服务和融合托育服务,提升普惠托位占比至85%。开展0-3岁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筛查和干预,提升筛查率至95%。
(五十三)支持推进“学有优教”。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启动高中项目攻坚“5+5+4”行动,建成投用学校10所,新增学位8800个。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
(五十四)支持推进“住有宜居”。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3000套,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0个,老旧小区加装电梯150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着力提升住房品质和安全,推动实现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不断实现人民群众的高品质“安居梦”。
(五十五)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积极做好与长护险制度的衔接,推进长护险提质扩面,实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长护险基本覆盖,保障失能人员待遇,提升老年人满意度。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2025年计划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40张,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康养联合体镇街覆盖率保持100%,助餐服务城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五十六)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推进“医学高峰”建设,加强区级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和市、区两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和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依托《萧山区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用好卫生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评价机制,推动我区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继续推动区镇村三级医疗机构派出卫生技术人员分层分级系统性进修。
(五十七)支持推进“弱有众扶”。新增残疾人就业200人,新建1家残疾人帮扶性就业基地,助力20名残疾人实现异地按比例就业。实现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135人、康复辅具适配1928人,继续推进康复辅具租赁。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低保年标准达到15400元以上,根据省市部署,做好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优化使用监测应用平台,拓展监测对象范围,动态监测人数占户籍人口比例达到5.3%以上。推进全省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建设,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帮扶,完善“五型救助圈”。探索具有萧山辨识度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新路径。
上述8个领域政策区级财政2025年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196亿元。各领域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按照“政策-模板-案例”的要求梳理政策贯通路径,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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