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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坪坝区支持制造业稳增长促转型提能级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重庆市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申报日期:2025-04-28 ~ 2028-04-27 查看原文

50万~100万

补贴详情

为进一步推动沙坪坝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区经济信息委牵头草拟了《沙坪坝区支持制造业稳增长促转型提能级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时限为:2025年3月28日至4月26日(共30天),公众可通过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意见征集系统留言;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504808325@qq.com;

三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沙坪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来信请注明“《沙坪坝区支持制造业稳增长促转型提能级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熊春蕾

联系电话:023—65308678

附件:1.《沙坪坝区支持制造业稳增长促转型提能级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2.关于《沙坪坝区支持制造业稳增长促转型提能级若 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沙坪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

沙坪坝区支持制造业稳增长促转型提能级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强化工业主引擎作用,推动工业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沙坪坝区制造业振兴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培育壮大产业集群

第一条 支持新建工业企业项目。对新建成投产工业企业且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包括土地购置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或服务费、系统集成费、云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按照实际投资额5%的标准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支持。

第二条 支持新建工业企业投产达效放量。对新建成工业企业投产放量后,首次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1亿元的,择优给予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首次年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的,择优给予企业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第三条 开展企业租金支持。新租用区内楼宇/厂房的制造业企业,当单位年营业收入达1万元/平方米或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时,按实缴租金的20%—70%,不超过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至多享受5个年度,若5年内某年未达到产值或营收标准,则当年不享受补贴。

第四条 打造制造业产业生态圈。对制造业企业通过采购原材料、产成品、服务等方式带动区内非关联企业进入采购方产业链,且年实际采购额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采购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企业智改数转绿色化提升

第五条 支持制造业企业技改。对符合沙坪坝区制造业产业发展方向且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或服务费、系统集成费、云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的技改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10%的资金支持,择优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支持。

第六条 梯度培育优质企业。对新认定的市级单项冠军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对新认定或复核通过但未获得过同类项目支持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对新认定或复核通过但未获得过同类项目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

第七条 支持制造业企业创建智能标杆。对市经济信息委新认定的“未来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服务型制造”、“智能制造”、“市级工业互联网”、“灯塔工厂”资质,按市经济信息委补助资金的50%给予配套奖励。

第八条 支持制造业企业创建绿色标杆。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园区,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及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择优给予重庆市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单位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个的支持。

第九条 鼓励企业升规发展。对首次升规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三、提升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

第十条 鼓励自主产品规模化应用。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生产方,按照不超过产品实际收款额的1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

第十一条 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新认定或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市经济信息委补助资金的50%给予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第十二条 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平台)发展。新认定或在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实验室,按市经济信息委补助资金的50%给予配套奖励。对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转化产生的研发费用,按照不超过费用实际发生额的10%,择优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

附  则

第十三条   沙坪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梳理符合以上标准的重大项目,通过专项资金予以支持。每年度10月底前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初步审核。根据企业提交的项目资料,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组织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席会议审议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原则上,每年度支持数量、具体金额根据评价结果和年度财政承受能力(该产业、行业当年实际入库的区级税收)确定。

第十四条   政策适用范围

1.在沙坪坝区依法注册登记、且税收实际留存在沙坪坝区,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企业具有健全的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并按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3.企业当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4.企业无偷、漏税及欠税行为。

5.本政策与市级政策内容重复或类同的,获得市级支持的,区级给予50%的配套奖励。本政策具体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6.本政策由牵头单位负责解释。本政策与区级同类支持政策重叠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国家、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7.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从公布之日起,3年内有效。

附件2

关于《沙坪坝区支持制造业稳增长促转型提能级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强化工业主引擎作用,聚力构建“2+4+X”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奋力推动工业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区经济信息委参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制造业稳增长促转型提能级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5〕2号)部分政策规定,调研了重庆其他区县和相关省市区有关政策情况,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沙坪坝区支持制造业稳增长促转型提能级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

二、文件制定过程

区经济信息委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参照天津市、重庆高新区等地做法,研究起草《若干政策措施》初稿。1月26日,区经济信息委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去函征求意见并采纳了部分意见。2月21日上午,召集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审计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招商投促中心、工投公司、国际物流枢纽公司、制造业重点企业座谈,征求各单位意见并采纳了部分意见。2月26日,时任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召集会议研讨政策,并提出修改意见,会后,区经济信息委按照会议要求对《若干政策措施》再次修改完善。3月26日,区经济信息委再次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工投公司、国际物流枢纽公司去函征求意见。《若干政策措施》也已经区经济信息委法律顾问审查通过。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具体支持方向:本政策重点支持新建工业企业项目、新建工业企业投产达效放量、制造业企业技改、制造业企业智能化发展、制造业企业绿色化发展、制造业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等企业发展方向。

二是明确了《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期限: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三是明确了适用对象:1.在沙坪坝区依法注册登记、且税收实际留存在沙坪坝区,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2.具有健全的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并按规定进行财务审计。3.企业当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4.企业无偷、漏税及欠税行为。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熊春蕾;联系电话:023—65308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