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我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淮上区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三条推进质量基础建设。
(三)支持小微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升级。对首次通过三合一认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新通过服务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的组织,给予0.6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支持知识产权创造。
(三)鼓励企业申报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等。对当年获得商标品牌示范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当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省级考核或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本政策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