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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 仙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日期:2022-10-26 ~ 2025-12-31 查看原文

5万~20万

补贴详情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创新动能的活力主体,是补链强链的中坚力量,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路径,以推动制造业做优做强为主线,以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为主攻方向,以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为基础,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二、工作目标

遵循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路径,通过精准培育,到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超过200家,梯度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0家,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

三、重点任务

(一)梯度培育行动

1.持续抓好企业进规。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未进规工业企业、800万元-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作为重点对象,分年度建立“进规”企业培育库,做好跟踪服务,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家以上。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不含退规企业重新进规),其中“小进规”企业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桃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仙政办发〔2017〕27号)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新进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当年进规的工业企业上一年度购置设备超过300万元的,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仙政规〔2021〕7号)第一条的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场、区)

2.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按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省经信厅《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库,落实各类政策措施,加大培训辅导力度,支持库内企业积极争创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100家以上,每年新增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各镇、街道、场、区)

3.争创专精特新企业。对照湖北省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标准,对成长性较好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支持申报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要达到35家,每年新增10家以上;到2025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年新增4家以上,力争获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3家以上、国家领航企业1家以上。对首次获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级财政给予奖补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新招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投产达效后,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对首次获批省级的企业,按照仙政规〔2021〕7号文件给予奖励;对通过复核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场、区)

(二)创新转化行动

4.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激发企业投资活力,精准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培育壮大新动能等投资项目,市级技改专项资金由30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可根据技改实施情况逐年增加。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备投入在仙政规〔2021〕7号文件奖励的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聚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攻关,破解“卡脖子”问题,补齐重大短板,力争进入湖北省关键技术攻关目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5.支持企业数字赋能。引导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点培育两化融合贯标、上云标杆、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对获得工信部两化融合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获得上云标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从专精特新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中,每年选择10家以上实施数字化改造,除享受相应技改奖补政策外,再按照设备购置额的5%给予补助,达不到技改奖补标准的按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年认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6.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支持企业独立或者联合高校院所建设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实验室)等省级以上科技、发改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或公共创新载体,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仙政规〔2021〕6号)给予支持奖励。完善中试基地绩教奖补机制,将企业牵头中试基地纳入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予以支持。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主研发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指导企业在关键技术领域开展发明专利布局,建立核心技术专利池;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对符合《仙桃市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仙政规〔2022〕11号)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三)金融赋能行动

7.开展金融攻坚行动。加大推进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工作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白名单”。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产品创新,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等方式,适当提高抵质押率,扩大商标、专利、设备等可接受抵质押物范围,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首贷率、续贷率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仙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仙桃监管组)

8.加速企业上市培育。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拟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积极帮助后备库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抢抓北交所成立的新机遇,开展北交所上市培训及诊断辅导服务,全力打造北交所“仙桃板块”。对上市培育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各类问题。对成功上市挂牌融资的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仙政规〔2021〕9号)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局)

9.逐步壮大专项基金。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跟投力度。强化与社会资本合作,逐步设立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基金,不断壮大基金规模,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市高新投公司)

(四)品牌强市行动

10.加强品质建设。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设立首席质量官,全面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对主导制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仙桃市汉江质量奖的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获得工信部“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11.加强品牌创建。引导专精特新企业从“生产制造模式”向“品牌增长模式”转变,帮助企业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编制品牌战略,制定中长期商标品牌发展目标,提升品牌运作能力。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围绕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四大环节,指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提升商标运用能力、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强化商标维权保护,提升商标品牌工作效能。支持相关区域构建特色产业集群,打造竞争力强、美誉度高的区域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12.加强市场推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展览会等各类展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对参加境外展会的企业,按照展位费的5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对参加国内展会的企业,按照展位费的3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大力拓展电子商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五)服务优“仙”行动

13.加强人才支撑。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需求摸底调查,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引进培育高精尖缺人才和高水平科技研发团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招引的各类人才落实我市人才政策。(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各镇、街道、场、区)

14.加强企业培训交流。每年从市技改专项资金中列支50万元,用于组织开展企业家培训交流活动,具体开支采取“一事一议”。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家到国内著名高校、企业学习研修;加强与国内双一流高等院校合作,开展专精特新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订单培训;实施中小企业培训工程,开展“模块化、个性化、菜单式”教学培训。精心组织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对进入创客组或企业组全国5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场、区)

15.建立公共服务网络。建立专精特新服务专栏,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方式,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服务专员,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遴选、汇集一批全国知名服务平台或机构,嵌入嫁接本市市场平台,从“政策+资本+服务+载体”等多个方位,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管理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投资融资等全方位“点对点”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市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仙桃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明确目标,积极挖掘和培育优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场、区)

2.合力扶持发展。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要帮助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承担相关科技专项;要为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保护企业品牌、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做好奖励资金保障工作;要积极帮助企业引进急需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加强考核激励。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考核机制,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作为市对各地工业经济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在考核中予以加分。(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镇、街道、场、区)

4.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经验,树立一批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标杆和典型,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等各类媒体,通过编印典型案例、组织企业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宣传,引导和带动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企业和企业家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典型事迹,引导更多的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各镇、街道、场、区)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