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洪山区人民政府 2万元-50万元
申报日期:2020-12-31 ~ 待定
补贴详情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发展,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长期规划和建设实际,现制定如下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支持对象
本政策所涉及的支持对象为对洪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和机构,其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核算原则上应在洪山区,且承诺在洪山区合法、存续经营5年以上。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3.对获得市级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互联网+试点示范的项目和市级以上数字经济产业创新攻关“揭榜挂帅”项目,企业软件投入100万元以上,按实际投入的2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经国家认定的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评定且上两个年度两化融合相关硬件、软件、研发、服务等投入费用超过1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5.对获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市级拨付资金到位的基础上,给予最高1:1的配套资金奖励。
(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6.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鼓励企业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对经认定科技“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对首次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的企业、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区的省外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市级奖励资金给予最高1:1的配套奖励。
(三)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
15.支持企业获得行业资质。对通过中国信息服务标准(ITSS)2级以上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cs资质)3级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洪山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库内企业当年获得的软件著作权按照300元/件的标准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年奖励金额最高6000元。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洪政规〔2020〕3号)不再执行。执行过程中,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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