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工业新泰”战略,提升制造业企业整体竞争力,支持、引导、培育企业做大做强、创新发展、扩规提能,增强外向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强市突破发展,拟定系列扶持政策。
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6.鼓励企业提升竞争力,对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小巨人”,最高奖励20万元,获得省级认定的“瞪羚企业”单项冠军等,最高奖励10万元;获得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最高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7.大力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鼓励民营企业获得军品承研承制资质,对新获得“民参军”三证的企业,每个证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10.全面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支持政策。鼓励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规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税收和产值实现正增长的,均奖励企业5万元。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再奖励2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引导企业技改扩规、数字化转型
21.对首次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省级各类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分别最高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3级以上认证的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有财政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此为准。未纳入范围的其他确需扶持政策,“一事一议”予以扶持。本清单由财政局会同经济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