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重点工业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有力支撑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制定本意见。
六、支持软件和信息类企业发展
第二十条对通过CMM(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集成能力成熟度模型)2级、3级、4级、5级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通过ESCM-SP(提供商务电子外包能力模型)3级、4级、5级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20、30、40万元奖励;对通过系统集成4级、3级、2级、1级认证(不含临时资质)的企业分别给予5、10、20、30万元奖励。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奖励其差额部分。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和市财政局等单位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